女娲之梦|新婚初夜课堂:非法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继承遗产_性功能……情侣大招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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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于1995年从乡下进城给王某家当保姆,同年10月王某与妻子离婚。王某与妻离婚后,慢慢与我产生了感情、我们便于1996年元月开始同居生活。同居后,我多次催王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可王某的前妻极力阻止我们办理结婚手续。对此,我和王某都认为反正我们已经共同生活在一起了,登记不登记就那么回事。谁知1999年12月4日,王某因心肌梗塞不幸病故,留下一套70平方米的住房,价值8万元,有存款5万元。在处理王某的遗产时,王某的前妻说我与王某的关系是非法婚姻关系,没有权利继承王某的遗产,请问我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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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莉读者:
从你来信谈到的情况看,我们认为你与王某的关系确属非法婚姻关系,对王某的遗产没有继承权。1994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规定:“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应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按照这一规定,你与王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之后,这种婚姻关系是无效婚姻关系。《条例》第3条还规定:“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因此,你对王某的遗产没有继承权。但按照 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3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从你信中所谈情况看,你是从乡下到王某家当保姆与王某相爱同居的,如果你没有固定工资收人,主要生活来源是依靠王某的话,应当有适当分得王某遗产的权利。根据以上相关法律规定,你可与王某的合法继承人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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