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梦|激情故事:性爱合同你接受还是反对?…… – 女娲之梦

女娲之梦|激情故事:性爱合同你接受还是反对?……

  

1、我需要性爱合同吗?

(自述者/柳斌,男,32岁,某外企公司经理)

那是六年前,我刚来深圳,在一次宴会上,我认识了晶。 现在想起来,那年,我和晶都是孤独的男人女人,有那么一个下午,既被孤独也被性欲煎熬的我和同样如此的晶相遇,我们短暂用身体取暖,安慰孤独,但是事后,我的感觉糟糕极了,我相信我和晶永远不会再有第二次了,因为我不爱晶,和一个不爱的人做爱,这只能是冲动,却不是因为爱情。

那天晶还没有睡醒时,我便悄悄地离开了,我一个人走在深圳的大街上,在心里对自己说,一切都结束了。

两年后,我遇到了现在的妻子安洁,她是一个温柔的善良的女孩。我以为从此以后,我可以过上王子和公主般的幸福生活,然而,象托尔斯泰的《复活》一样,过去的事情居然象幽灵一般回来了。

六年后,我已经是一家年收入超过百万的公司的总经理,周围有很好的朋友圈和人缘,我也很看重自己的名声,但是有一天,在一次宴会上,几个生意场上的哥们在一起嘻嘻哈哈,有一位哥们看来是喝多了,当着妻子的面,他突然对我说:“柳斌,你认识晶吗?前段时间,她还问起过你呢?”那位哥们接着暧昧地笑说着:“听她说,你和她还有一腿呢!”

我一愣,世界真是太小了。我后来偶尔听说了一些晶的消息,知道她在深圳成为了一名摄影师。我们偶尔会在一些朋友聚会上见面,但大家互相礼貌地打打招呼,然后各奔东西。那天下午的事情在我看来,已经成了一个过去式,没想到居然在这种场合被人尴尬地提起。

那一瞬间,我感到恶心极了,心里象吃了绿头苍蝇一般不舒服。我故作镇定地说:“没有呀,怎么会呢?”但是我想我是一个特别不会撒谎的人,我的那帮哥们立即起哄说:“肯定有,赶紧坦白吧,是怎么一回事?”

那天下午,我想我真是难堪极了,妻子在一旁替我打圆场,巧妙地替我掩饰了难堪。但是聚会散场后,她坐在车里,先是不发一言。她在等待着我向她解释,可是我能解释什么样呢。后来妻子终于忍不住了,她问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们回到家,为此大吵了一架,那种隔膜让我们感到彼此受伤不已,我不明白晶为什么会把那天下午的事情四处传播,我原以为这只是属于两个人的秘密,并为此要把它烂到心底,我想虽然我们之间并没有一纸“性爱合同”,但心里应该遵守这种约定俗成的规矩啊!

2、我们该接受还是该反对?

赞同的理由:为了双方好

接受理由一: 为自己的性行为买保险

成年男女既然都能对自己的性行为负责,那么如同上床前准备好安全套一样,签定一份性爱合同,理智地为自己的性行为买一份保险有什么不好呢?毕竟那些深受其害的明星、哑吧吃黄莲——有口吐不出的男人的例子摆在我们面前。接受理由二:男女性爱互取所需

为了不给自己日后找麻烦,那事先就少一事不如多一事。签个性爱合同留底,一切好商量,感情是感情性是性。毕竟没有正式的男女朋友,总不能连非正式的性伴侣都没有吧。

不要一提到性爱合同,就以为是男人怕沾惹麻烦,大家可以把彼此的要求写清楚,以平等为出发点。毕竟性爱应该是互取所需。

接受理由三:保证双方的性健康

绝大多数性爱合同都会制约彼此性伴侣的专一性,那么就从根本上制约了多重性关系,从而降低了患性疾病的几率。

反对声音:不需要性爱合同

声音一: 既想偷腥又不想脏了嘴

性爱合同这东西,一听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无非是男人们既想偷腥又事先准备好把嘴擦干净的纸巾,生怕一时管不住自己下身,引来无穷后患。签性爱合同,本身就是一个笑柄,会成为事后的证据。

现在这个社会处处讲自由、平等,男欢女爱也不例外。彼此感觉好,那就OK,有一方不愿意,强求也没意思。好聚好散没什么难的,大不了事先把话讲明白。可要是让我白纸黑字条条款款列出来,我肯定是做不到,也根本没这个必要。挺愉快的一件事儿,性质就变了,变得说不清是交易还是相互利用了。

声音二: 何必诋毁性爱的美好

性爱合同会把男女双方陷入尴尬的境地,它起不到什么作用。

假如一个只是想跟你保持良好性关系的女人,你亮出合同让她签,会破坏她对你的美好印象,认为你在费尽心机地保护自己,提防她;而一个真的对你图谋不轨的女人,她怎么可能在你的性爱合同上签字呢?或者她就算签了,也能找到漏洞,最终弄到你人财两空。谁都不是傻子。女人狠起来,男人根本不是对手。

性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干嘛非弄得有板有眼,例行公事一样呢?结婚领证就像一道隐形的墙,困住男人,性关系再签个合同岂不是从一个火坑跳进另一个火坑!

  

3、性爱合同面面观

从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蓝裙子事件”到NBA篮球巨星科比科比?布莱恩特被指控强奸一名19岁酒店女职员事件,再从国内的张铁林生诉性骚扰周璇,到网上盛传空前的赵忠详与饶颖的电话录音。近年来,全球的男性公众人物似乎被“婚外恋”、“一夜情”、“强奸”、“性骚扰”、“性交易”这股巨大的旋涡越卷越深。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当内地女演员张钰怒曝与多位知名导演之间的性交易,她的博客一夜之间达到了600万的浏览量!该事件貌似以张钰败诉而告终,实际上却拉开了娱乐圈肮脏的黑幕,也将要不要签“性爱合同”这一论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4、怎样签一个性爱合同

性爱合同首先应该约定,这个美好的夜晚和这个美好的时刻是我们双方自愿的,所以,我们有彼此保密的义务;我们更不能事后反悔,并为此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我们做不到这些,造成了不好的后果后,我们将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每个人的性爱合同在具体内容上可以不尽相同,比如一旦性方式不对,产生了身体上的伤害怎么办?比如对方有没有避孕的义务?在性爱合同的附加条款里,你尽可能和你的性伴侣协商,把所有的可能预想的后果提前写进合同条款里。很多人会质疑,首先普通人有没有签性爱合同的必要?其次是签合同会不会破坏性应该有的浪漫,融洽的气氛?

发明性爱合同的专家说,签不签取决于你的需要。正如戴安全套一样,如果你足够信任对方,你就可以靠道德来约束你们的性行为行为,可是如果你对此总有些不放心,那么丑话说在前头,反倒有利于一旦事情发生,去制约那种木子美式的人物。

至于会不会破坏性应该有的融洽气氛,专家们认为,正如戴安全套行为,曾被人视为彼此不信任或性生活中过于理性的一部分一样,现在人们已经普遍认为,两个相爱的人做爱前戴安全套,并不是一方不相信另一方可能有疾病等等,而是对彼此双方一种保护;

同理,签性爱合同也是这样,它既是对双方的一种保护,同时只要两个人沟通后,并不会理所当然地成为冰冷的破坏柔情蜜意的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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