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国外打工1年回国后发现自己被离婚 – 女娲之梦

男子国外打工1年回国后发现自己被离婚

文章由女娲之梦您整理,感谢关注我们! 女娲之梦,女人污点更可爱,型男骚点更撩人!

  2011年9月,在坦桑尼亚打了一年工的钟先生回到张家界老家,却发现屋子空空如也,连房屋主人也换了。经打听,钟先生这才知道,自己和妻子已被桑植县法院判离婚,房子和儿子的抚养权均归妻子所有。钟对此判决不服,遂向检察机关提请申诉,今年4月19日桑植县法院开庭重审此案(详见本报2012年4月20日B08版报道)。昨日,记者从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此案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女士自愿腾让出夫妻共同房产,交给钟先生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

  事件 回国后“被离婚”,不满判决提出申诉

  2000年5月12日,桑植县男子钟先生与武陵源区女子王女士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但夫妻感情一般,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不休,钟先生一气之下出国到非洲坦桑尼亚务工。

  2011年9月,钟先生回到张家界,发现自己竟然已经“被离婚”了。原来,王女士在钟先生出国期间,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桑植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桑植法院以被告钟先生下落不明为由缺席判决两人离婚,小孩由王女士抚养,钟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同时将夫妻共同财产——天子山居委会的平房四间及附属建筑物归王女士所有,王女士给钟先生支付财产折价款1.5万元。

  钟先生非常气愤,决定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要回属于自己的房产。他向各级法院、政法委等部门及国内多家媒体反映桑植法院违法办案问题,认为自己虽出国务工,但父母及亲友随时都能电话联系到他,并非下落不明,以此为由向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重审原判决被撤销,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1月9日,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月13日,张家界中院作出裁定,指令桑植法院再审该案。5月15日,桑植法院对该案作出再审裁定,同时撤销了原审判决。5月28日,张家界中院裁定将该案指定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审理。

  武陵源区法院受案后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对离婚没有异议,且双方皆已经凭桑植法院的原审判决各自进行了再婚登记,重新组建了新家庭,重归于好已经不可能。双方当事人只对小孩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争议。6月27日,经武陵源法院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小孩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天子山居委会的平房,西头的两间正屋归王女士所有,东头的两间正屋及附属建筑物归钟先生所有;小孩归钟先生抚养,成年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

  执行各自分得两间正屋,法院已执行

  6月30日,调解书生效后,钟先生发现房屋已经被王女士出租给第三人甄某某经营家庭旅馆了,租期为十年。钟先生要求其腾让出属于自己的两间房屋,甄某某以租房合同是与王女士所签为由与钟先生发生争执。

  7月9日,钟先生向武陵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王女士与承租人甄某某腾让出调解书约定归自己所有的两间正屋及附属建筑物。

  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决定要切实化解双方当事人的隔阂和恩怨。为此,特意邀请天子山居委会书记协助做双方的协调工作,同时通知房屋承租人甄某某到庭参加协调会。

  7月10日,钟先生、王女士与案外人甄某某三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女士自愿腾让出夫妻共同房产正房两间、厨房一间及猪楼房四小间,交给钟先生并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钟先生自愿将分得的房屋两间、厨房及猪楼房继续出租给第三人甄某某使用,甄某某按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钟先生付租金,并当场一次性给钟先生预付两年的租金共计6000元。

友情链接:女娲社区 女娲导航 女娲情趣 女娲之梦
女娲同城约会

Readers' contributions

女娲始人社区,女人污点更可爱,型男骚点更撩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