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离世留亿元家产 继子诉继母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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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遗产案经本报26日报道后(见6月26日珠三角版《校董离世留亿元家产叔嫂争夺掀多宗疑案》),引起了诸多关注。其中,最引起争议的,当属子女起诉撤销亡父与继母的结婚证一案,昨日,该案在河源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
张真(化名)保存了5年的结婚证是否有效?随着庭审的进行,这一奇案的脉络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焦点一:
能否起诉父亲结婚证无效
昨天9点15分,河源市中级法院第七审判庭,审判长宣布庭审正式开始。事件引来众多媒体记者在庭旁听。
在核实了三方当事人身份后,法官当庭归纳了该案二审的两个争议焦点:一是诉请法院撤销父母的结婚证,子女作为起诉的主体是否适合;二是本案涉及的结婚证是否合法有效。
庭审一开始,双方就围绕死者黄忠(化名)的子女能否作为原告,起诉要求撤销父亲与继母的结婚证展开辩论。上诉人张真的代理人、广东东江勤诚律师事务所黄滔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申请法院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仅限于婚姻当事人,其他人均无权提起这样的诉求,因此对一审原告、被上诉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提出质疑。
一审原告、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则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诉讼,因此,一审原告有起诉撤销父母结婚证的资格。
焦点二:
结婚证是否本人到场办理?
“这两本真实有效、盖有政府印章的结婚证就是证明黄忠与张真合法婚姻关系最有力的证据!”上诉人张真的代理律师表示,张真向法庭提交了两本真实的结婚证,还提交了载明黄忠与张真是夫妻,并育有两小孩的户口本。
对于黄忠与张真结婚证的办理和撤销的经过,青州镇政府的代理人做了这样的解释:2008年9月,黄忠委托其亲戚赖某到青州镇政府办理结婚证,由于结婚证须本人亲自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但考虑到黄忠对家乡发展有贡献,有关经办人员便同意了。2009年8月,镇政府经过自查,发现该结婚证不符合法定程序,便作出了撤销决定,由于联系不上黄忠和张真本人,他们便把撤销决定书交给了赖某。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