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女老板因不满分手 拘禁22岁同性恋人 – 女娲之梦

39岁女老板因不满分手 拘禁22岁同性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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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是带着儿子独自在成都打拼的39岁女人,一个是手机店里年仅22岁的年轻女店员,一次不经意间的邂逅,引发了一段“同相恋”的情感纠葛。

  因不满分手,文青将“前度恋人”李梅强行拘禁27小时,这疯狂的行为不仅彻底断送了两人的感情,也把自己送进了牢房。面临10个月有期徒刑的法院判决,文青最难以面对的,是自己的过失给年仅7岁的儿子造成的伤害。

  “我是同性恋,我要追求你”

  39岁的文青是个独立能干的女人,独自一人来成都做生意,和在马尔康工作的丈夫长期分处异地。经过多年打拼,文青也过上了有车有房、安稳滋润的小日子。

  但生活的际遇又有谁能预言?一次偶然的机会,比文青小17岁的年轻女孩儿李梅闯进了她的生活。文青在体验着李梅给自己带来的“甜蜜恋情”的同时,并没有想到,自己今后原本正常的人生走向也因此被扭转了。“当时我很感动,她承诺会对我好,会照顾我和我儿子一辈子。”说到最初为何会和李梅在一起,文青黯然说了这样一句话。

  2010年7月的一天,文青在成都市太升南路的一家手机店买手机,认识了店员李梅。两人从此有了联系,偶尔在一起吃吃饭聊聊天,关系慢慢变得亲密起来。

  不久,文青生病住院,李梅每天都到医院给她送饭,为了更好地照顾文青,李梅干脆到医院买了陪护床位,没日没夜地守候在文青的身旁,这一切,令文青感动极了。“我是同性恋,我喜欢你,我要追求你。”在医院的那些日子,李梅对她表白并承诺会对她好,承诺会照顾她和儿子一辈子。就这样,文青认可了她和李梅的同性恋人关系,两人开始“恋爱”并同居。

  相爱容易相处太难

  “在一年的交往中,文青经常因为很小的事情对我进行打骂,并经常怀疑我跟其他同性的人有恋爱关系。”李梅说,最让她无法忍受的是,文青甚至还要怀疑李梅和自己的亲戚有“不良”关系。李梅最终向文青提出分手。

  李梅与文青是从2010年10月开始同居的。刚开始在一起时,她与文青及她的儿子相处得很好,但日子长了,因为文青的多疑易怒,两人经常发生争吵,致使两人感情受损直致破裂。

  次年9月10日,李梅向文青提出分手之后便回到简阳老家,在一家手机店上班。

  3个月后,文青打来了电话,让李梅给儿子买一部复读机,又说她要照顾小孩走不开,便让李梅把复读机送到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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