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操情结解读_古时贞操残酷刑罚
贞操情结解读_古时贞操残酷刑罚
女娲导读:贞操情结解读要从古时说起,古时人们十分注重女性贞操,贞操情结解读告诉我们古时女子不守贞操会有怎样的残酷刑罚。
当初,为了避开可能产生的不快,我把结婚的日期定在月事之后的第四天,不是要见红吗?可以来一点儿红,幽他一默!
和第一个男朋友的时候,我有过那事。我在上的研究生,他和我是同学。那年寒假我们没回家,可年三十的时候我特别想家,他来了,很自然有了。我非常清楚自己的婚前性关系是趁虚而有。我需要关爱。
但我并没有忘记采取措施。他当时挺不高兴,我还是坚持。这种事情女孩子一定要头脑清醒。我曾经在一个宣传预防爱滋病的宣传品上看见过这样一句话:“男人!别忘记给你的宝贝带上小帽子。”旁边是工具的插图。近日,“发放机”出现在广州市的街头,这是件有利身心健康的大好事。性教育不能回避,越公开越好。
我觉得对于一个受到过那么多教育的知识女性来说,处理好婚前性关系应该不会成为问题。现在,我感到一说贞操就是女人的事,不公平。
其实,这也是女人造成的,总把自己搁在一种附属的位置上,研究那么多“丰乳”制品干什么呀?广告上的词 “做女人‘挺’好。”说到底就是“挺”给男人看。那么多花花绿绿的杂志封面,几乎全是女人。
表现上这个世界上的女人活得很风光,但实际上还是活给男人看。要不然,修复“处女膜”干吗?“修复处女膜”作为广告大肆宣传,说明女人的心理有障碍,为失身而愧疚。其实,有什么好愧疚的?女人失身之时,男人同样失去了童身呀!可女人为处女膜的破裂心急如焚。男人呢?为什么上帝没有造处男膜!说实在的,一听女人修复处女膜我就来气,即便是婚前没有性事,谁能保证处女膜完好无损。
对于来说,婚前失贞属于绝对秘密。“打死我也不说!”才是让这件事平衡过渡的最好选择。当初,为了避开可能产生的不快,我把结婚的日期定在月事之后的第四天,不是要见红吗?可以来一点儿红,幽他一默!(哈哈大笑)这倒不是我多么狡猾,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一则可以打消顾虑,二来谁能证明他是童男,扯平了!
我曾经问过很多人,几乎百分之百有过婚前性行为。城市中的男女正式组成家庭相对较晚,恋爱过程中没有身体接触很不容易。而且,一旦确立恋爱关系也是真心的,男女的身体接触也是表达相互爱慕的一种自然方式。
如果某个人把婚前性关系看成是一种耻辱和伤害,那我倒要问,当初干什么去了?当时欢乐了,散伙后又哭又抹泪觉得自己上当受骗。这事没有什么公道,除非遭到强暴。男女之事绝对属于“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子因为没有同意男朋友提出的性要求争吵起来,最后中断了关系。后来,她又交了一个,可谁也没有想到那个人竟然是阳瘘,她这后半辈子可怎么过?我想,其实,重要的是加强个人的修养,让贞操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自己既然做了,就要敢于面对,关键问题是学会保护自己!
古时贞操残酷刑罚
古朝鲜的一些地方,为惩罚不贞妇女,要在女人的脸上盖上烙印,就像《水浒传》中给犯人脸上刺字做记号一样。在欧洲,过去曾有在失贞女子的脸上或衣物上写有表示失贞的红色大写字母A的做法,字母A有“通奸”、“不贞”的含义,使人们一看就知道这是个“不贞之妇”,使这个女人羞辱一辈子,这也正像纳粹强迫犹太人穿上带有黄色星记的一样。
在马绍尔群岛,曾有吞便惩失贞的。女子如果在婚后失贞,就要被处罚以当众吞下粪便,这意味着她如同粪便一样臭不可闻。
在古印度,惩罚通奸又往往和维护阶级统治联系在一起。如果是同一阶段的男女通奸,要被砍掉两个,或是裸以罚金。如果通奸双方的阶级不同,则罪刑更为严酷。如是低阶级的男子与高阶级的女子通奸,要被烧除,而且要躺在烧得通红的铁床上,施以火刑;而这高阶级的女子,也要被人用铁制之物将阴道灼坏。
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如坦桑尼亚人对失贞妇女要处以残刑或死刑,即将失贞女子弄残或弄死。阿拉伯国家要将失贞女子用乱石击死。在法国有用火刑惩治失贞女子的做法。此外,世界上还有许多惨不忍睹的惩淫方法,如活埋、扒皮、沉潭、鞭打至死、油煎、碎尸、钉板、割阴、烧臀、刺乳、剖腹、切臂等等。在不少国家,即使对失贞女子不处死,也要施加极具侮辱性的惩罚,使女子没脸见人,无法正常生活。例如被迫裸露全身,倒骑驴子,被带着游行于城内各街道。例如路易十三的奥尔连公爵的情妇就是这样被迫在巴黎游街受惩的,至于一般的民间妇女则更不用说了。
在一个滥性的时代,惩治通奸有时会造成一种十分扭曲的社会风气。古罗马帝国的皇帝奥古斯都是凯撒大帝的义子,他自己生活放荡,在爱上比他年长17岁并怀有六个月身孕的丽维亚时,毫不迟疑地废黜了他的妻子。可是他却颁布了严惩通奸的法令,而且这种惩罚针对通奸的双方。如果一个男子发现妻子与人通奸,就要和她,否则就要冒被告发的危险。通奸的女子被放逐到一个小岛上,没收她一半的嫁妆和三分之一的财产,任何男子如果再和她结婚,视为同犯。而和她通奸的男子如果已婚,也要被放逐,但和她不能在同一个岛上。事实上,任何男子只要是已婚的,都有可能被认为是通奸的共谋而遭受处罚,只有单身汉可以免除。而如果男人的情妇不是登记在案的妓女,他也可能被控以“非自然劣行”的罪名。因此,申请合法登记的妓女人数一下子增加了很多,其中还有不少是颇有名望的女人。
可是,正如恩格斯所说:“对付通奸就像对付一样,是没有任何药物可治的。”在古罗马,贵族们由武士来保护贵妇人贞操的风气十分盛行,可是在贵妇人的情夫中,恰恰多半是肩负保护妇女贞操“重任”的武士们。在古代的西亚和中亚地区,妻子们居住的后房被监管得密不通风,可是女人仍有本事找到给丈夫戴绿帽子的机会。孟德斯鸠在《波斯人信札》之中,就曾借波斯人之口讲了几个使丈夫们瞠目结舌的故事,这是有可靠的现实根据的。基督教的女修道院被监管得比波斯贵族的后房还要严厉,却仍然不能使修女们严守贞操,这在卜迦丘的《十日谈》中反映得十分明显。
贞操情结要辩证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