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离开只因丈夫是个同性恋
最终,两个人相约见了面,彼此都对对方有好感,这也许就是同性之恋的“网络情缘”吧。
有很多同性之恋,他们因为自己的“特殊身份”而不愿意与大众交流,与其一个人郁郁寡欢,还不如向他人敞开心扉,也许你无意之中就能遇到你的同性朋友。有许多同性之恋者说,当他们公开自己是同性之恋者之后,有了更多的同性和异性恋者朋友,而且他们更加幸福,更加自信。当你不再隐瞒任何事情,当你对自己更加满意,你和他人也更加容易亲近。
茫茫人海中,地铁站、写字楼、校园旁或者在虚拟的网络中,都可能会碰到你的同性之恋朋友,所以,试着主动和他人交流,你就会找到那个属于你的同性朋友。(文/阿会儿)
强气受:个性很强悍的受。
健气受:个性比较活泼、健康、开朗类型的受。
天然受:个性比较少根筋的受。
诱受:主动诱惑攻和自己H(性事)的受。
弱受: 很容易被推倒的受。 即GAY(男同性之恋)中的纯“0”。
别扭受: 明明喜欢别人却不敢承认纠结的受。
傲娇受:外表高傲,内心娇弱的受。
萌受:纯天然,无污染,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受。
腹黑受:对于H有许多邪恶的想法作为,集女王受与诱受于一身。
暴雨梨花受:词语展现出暴雨过后,洒落一地梨花的景象,通常形容一夜云雨过后的残花败柳。
气质受:高贵典雅,举止不凡的受。
“受”逾越了男女界限
“受”从生理上来看仍旧是男人,只不过他的恋爱意识与行为有别于正常男性。他们拥有男性不具备的温柔、妖娆,又比女人更能摸透男人的心,处于两性的临界点。大多数受从外貌上很“娘”,甚至比有些女性还“漂亮”。
尽管如此,“受”并不等于变态,他们其实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是性取向的不同,我们应该正确的理解和看待。(文/云雨老道)
“T”的感情很复杂
女同中的“T”有很多是天生的,她们只能和男人做朋友,无法产生爱及性欲 。但有些喜欢女人,但也有可能喜欢上男人,这些人是双性恋。有些人一见男人就紧张害怕,无法交谈,更别提恋爱,所以当她们需要爱时,只有去找女人。这叫恐男症,是可以医治的。
心理上的,比如受过创伤,或环境影响,这类的,也是可以改变的。最后,有一类较特殊:那些被男人甩了,就说自己要当“T”,再也不爱男人的,只是在逃避现实,也可以说是心理异常。
女同性之恋不应该被歧视
很多专家用“性倒错”来形容新的意义上的同性之恋者,说明同性之恋被认为是一种性别身份的倒错或颠倒。存在偏见的观点往往不能理性去认识某件事物,以至于女同性之恋中的“T”常常受到各方面的歧视、打击。一方面她们“抢夺”了男人的地位,另一方面她们有违“常理”。
其实,同性之恋与异性恋一样自然,并不是变态、倒错的行为。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必然性,在我们还无法确定孰是孰非的情况下,持谨慎而相互尊重的态度才是正确的。(文/云雨老道)
男女交欢最怕的就是疾病来袭。为此性行为防护工作是没对夫妻都着重关注的事情。然而,性行为不仅是两性的事,也是同性的事。性病在“同志”之间也流传。
有的男同性之恋者认为他们的性生活是安全的,不用做防护措施,此观点大错特错。男同间的性行为不仅会引发疾病,而且传播的速度较异性恋更快。
由性行为引发的病症中,最致命的就是艾滋病,男同性之恋是高发群体。
男同性之恋易患艾滋的原因
第一,混乱的性关系常常导致强暴的性行为,况且男性本身性欲较强,缺少防范意识,因而男性之间发生的性行为往往是粗暴和剧烈的。
由于直肠粘膜比阴道壁脆弱得多,强暴的性行为可能使直肠粘膜受到破坏,而肛交本身在阴茎插入肛门时,器官伸展受限也会引起裂伤、出血等,致使精液和血液中的病原体,直接通过伤口血液传染或相互感染。此外,肛门是人体排泄粪便的地方,不仅脏而且还滞留着许多消化道的寄生虫和病菌,这些病原体进入血流, 互相感染。因此,目前国外已将甲型肝炎、阿米巴病等也列入性传播疾病中。
第二,由于男性同性之恋是少数,这种人群的范围也有限。
由于他们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发生性关系,因而一旦性传播疾病引进同性之恋盛行地区,这组人群的发病率便急剧上升。在美国,有的同性之恋者的“恋人”很多,甚至一天晚上可与十几个人发生性关系,这种乱交行为会使性传播疾病很快扩散。因此,男性同性之恋在传播性传播疾病上比异性恋危害更大。
男同性之恋防范病魔侵袭的手段其实很简单,安全套就可以了。它不仅对两性有用,对同性也具备保护效果。
另外,男同性之恋尽量避免太过“奇葩”的做爱方式。套套的保护毕竟是局部的,“太过分”的东西超出了它的“能力”范围,从而让病毒有机可乘。(文/云雨老道)
不知何时开始,同性之恋已悄然成为大家心照不宣的话题,从古至今同性之恋案例屡见不鲜,并逐渐成为一种不折不扣的社会事实。面对日益庞大的同性之恋群体,我们不置可否,因为我们做不到泾渭分明。
同性之恋作为一种性取向,是一种跨文化而普遍存在的现象,可是我国至今还不允许同性之恋登记结婚,难免会有一些同性之恋者“借婚姻之名”,满足家族传宗接代的愿望,可是这种没有感情基础的家庭,势必不会长久。
子明和婕妤的家庭是父母包办婚姻的产物,婕妤在遇见子明之前,有过一段纠缠不清的恋情。其实现在回想起来,婕妤那时候也并不见得有多中意子明,她只是觉得他各方面条件都不错,而婕妤又正好需要一个人听她的倾诉而已。两人结婚后,不久就有了孩子,经过3年的相处,婕妤发现丈夫更加像一个闺蜜,不但生活上把她和孩子照顾的无微不至,就连感情方面也体贴入微,也越来越珍惜自己的家庭。
事情发生转变的那天,天空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婕妤提前从几千公里之外的异地出差回来,顾不上舟车劳顿直奔回家,她以为等待她的是丈夫和孩子惊喜的笑容。然而,推开房门的刹那,婕妤几乎快要窒息,自己的丈夫正和一名陌生男子赤身裸体依偎在床上,婕妤这才明白自己的丈夫既然是个同性之恋。一场世纪大战即将爆发,床上另一赤身裸体的男子见状,穿好衣服悄悄地离开了。
脾气甚好的两人,并未发生争吵,而是冷静的反省了将近3年的婚姻。通过子明的叙述,婕妤得知丈夫在婚前就是同性之恋者,只是迫于父母“传宗接代”的压力,才跟她结了婚。既然窗户纸已经捅破了,以后再继续一起生活只会给双方带来伤害,于是二人选择了离婚。离婚翌日,伤心的婕妤已经没有力气检讨自己的青春,最好的做法就是默默地祝福深爱过的子明,然后继续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
从故事中我们可以得知,同性之恋者与他人结婚后,仍然维持原有的性取向,会给配偶带来极大的伤害。如果你也能像子明一样遇到善解人意的婕妤,那就是三生福气,但是每个人都不可能像子明一样幸运,毕竟婚姻不是儿戏。同性之恋者当你确定好陪伴你终此余生的人,请善待他们,一定要懂得如何珍惜,千万不要逾越道德底线,以免铸成无法弥补的错误。
在我国,虽然同性之恋不是违法行为,但始终与我国传统的道德观念相抵触,特别是我国到目前为止,尚未允许双方同性之恋者可以登记结婚的法律法规。同性之恋者与他人登记结婚后,如果仍搞同性之恋,需要承担导致离婚的相应法律责任。 (文/小七)
女同性之恋并不是西方自由思潮的产物,实际上,这一性逆转现象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时期。古代女性作为社会群体的弱者,深受皇权和夫权的双重压迫,于是一部分女性为了与主流社会对抗,选择建立紧密团结的形式,并从中得到了爱情、自尊和性生活。可是这样的感情,终究不能被社会所接纳,她们遭受的迫害和打击,在我国正史和野史中都有所记载。
相比封建制度对女同性之恋者的压迫和威慑而言,现代文明思想对女同性之恋者要宽容很多。从古至今,人们发现女同性之恋者只是在性伴侣的选择上存在特异性,并未对社会造成任何破坏,大家对她们的看法也逐渐明朗起来。目前世界上已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法律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的合法化。
封建制度下备受压迫的女同性之恋
我国古代女同性之恋多深藏在闺阁之中,相关记载也只是隐晦的只言片语,有关女同性之恋最早的正史记载始于汉武帝的陈皇后。
大致意思是,陈皇后失宠之后,在宫闱之中十分寂寞,恰巧宫里来了一位男子装扮的女巫,于是陈皇后与对方暗生情愫,两人每日同床共枕,俨如夫妇。这件事情被汉武帝知道以后,十分震怒,认为女巫是扰乱宫闱的妖孽,遂下令诛之,废了陈皇后,斥责她“女而男淫”,三百多人因为与此事有牵连而被杀。
从该历史事件可以看出,女同性之恋是严重违反封建礼教,并被当时的社会所不齿。也许很多激进的女权主义者会认为,封建礼教下不能获得性满足的女人,只不过想在生理上寻找一个可以宣泄的对象而已。可是在当时禁锢的思想文化背后,逾越道德规范的男女在一起都会遭受社会的痛斥,更何况是两个性变态的可怜女子。
只有消除偏见,尊重差异才是时代文明进步的强音,延续几千年的传统伦理道德,虽然在一部分人心中仍然根深蒂固。但是,目前,大部分人至少传递出一种积极的信息,看见大街上偶有出现的一两对“拉拉”,大家基本都会淡定的面对。
目前世界上已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将同性伴侣关系合法化,其中包括丹麦、瑞典、挪威、冰岛、荷兰、比利时、法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美国部分州、日本东京等。2003年8月,我国民政部官员表示,中国政府仍然禁止同性伴侣结婚,虽然这个回应听起来并不令人愉快,但至少说明同性之恋问题已得到社会乃至政府的正视。(文/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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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B是个高二年纪的男生,在学校和大家相处的很和谐,开开心心的过着日子,可是最近有件事情却让他辗转难眠,不得已才来找心理医生。当他正襟危坐的面对心理医生袒露心声的时候,很难从这个一脸阳刚的男生身上找到同性之恋的影子。
小B说高中一年级的时候,认识了现在同宿舍的男生小P,当时小P是学校篮球队队长,篮球打得特别棒,是学校出了名的“MVP”,迷倒一票情窦初开的女生。小B正是从那时候开始注意小P的,当时小B在高一(2)班,小P在高一(6)班,两人没有任何交集。但是小B心理却默默的关注着小P,并且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小P。高二文理分科的时候,小B和小P很到了一个班级,而且是同一间宿舍,于是两个人便逐渐熟络起来。与小P的交流过程中,小B觉得小P不止外表帅气,还相当喜欢他的性格和为人,从此对小P的爱恋与日俱增。
小B心底尽管十分排斥和反感自己的这种心态和思想,觉得自己越来越像“同性之恋”,但是跟小P在一起玩耍和学习的时候,就觉得十分舒心和幸福,始终割舍不掉这种情感。因为两人往来甚密的关系,已经引起了同学们的非议,每次看到别人异样的眼光,小B觉得那是对自己的嘲讽,而且心里压力越来越来,如果一直这样下去的话,不仅影响学习,而且看不到自己的未来。所以现在小B迫切想把自己从同性之恋的深渊中“解救出来”,不想用错位的角色来度过余生。
同性之恋是一个人无论在性爱、心理、情感及社交上的兴趣,主要对象是同性别的人。任何一个人都有对某个或者多个同性产生欣赏甚至是喜欢的感觉,但只要不是把同性作为自己的爱情及社交的唯一取向,这都属于正常的现象。像小B这样的同学,首先应该想一下自己的心理及行为,是不是真的与同性之恋的表现相符合,千万不要轻易给自己套上“同性之恋”的帽子。
同性之恋者往往并发一种到多种心理疾病,如自我认同困难和情感障碍等,虽然人有自由选择生活的权利,只要不伤害他人,他人就无权干涉。但是同性之恋者因为无法认同自己是同性之恋,担心被他人或者家人排斥,容易出现社会适应障碍等问题,如焦虑、忧郁、失眠等症状,所以最好去进行面对面的心理咨询,确定自己的性取向,调整自己的认知。
生活中不要把自己封闭起来,可以和同学、朋友多交流,多参加一些集体活动,充分感受来自异性的感染力,逐渐把这种压抑的心情释放出来,从而恢复一个健康快乐的自己。(文/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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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之恋当中分为“主动型”和“被动型”两种,其中主动型同性之恋者一般都会采取“角色转换”的方式参与其中,他们在同性之恋中的扮演与自己性别相反的角色;而对于被动型同性之恋者来说,他们往往会因很多因素而成为了同性之恋的成员之一。
齐辉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段不愉快的经历。这段经历差一点改变了他的一生。
那年夏天,7岁的齐辉放学之后和往常一样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和同村的几个高年级的姐姐们一起玩起了跳皮筋。由于每次都是自己的姐姐带着他和她们玩,所以齐辉并没有在意姐姐不在的时候她们会对自己怎样。可是没有想到,姐姐不在的时候,她们竟然突发奇想,强迫齐辉脱下来自己的衣服,不仅如此,还有两个年龄更大一点的女孩玩起了他的小JJ。被玩弄的齐辉知道突然嚎啕大哭才摆脱了她们的困扰……
虽然这次经历对齐辉的身体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却给他的心理带来了诸多伤害。从那以后,齐辉开始对女生产生有了一种厌恶感,甚至觉得除了自己的姐姐,其他女孩子很恶心。
有关专家对此表示,一般情况下,那些“被动型”同性之恋患者如果自己有主动要求治疗的想法,那么对于这种同性之恋者的治疗往往会有一定的效果,治疗最理想的还会令其真正远离这个写着“同性之恋”的符号。
然而对那些“主动性”同性之恋患者来说,如果他自己没有要改变的想法,即使来做了心理咨询或其他治疗也基本上都会无济于事。(文/断点)
提到“强暴”一词,大多说人想到的肯定是男性对女性的强行发生的性行为。殊不知,强奸并不只有这一种模式,强奸男人的女人也大有人在。除此之外,同性之恋者也让同性之间的“强奸”残忍地成为了事实。
2009年《山西晚报》报道了一则关于“18岁临县男青年小锋,在太原求职遭遇同性强奸”的新闻,当时的报一经刊发便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由此开始改变了对“强奸”一词的认识和理解。
小锋是山西临县人,今年9月,他来太原找工作,其间认识了男子小龙。“你要想挣钱,可以到迎泽大桥西南侧的公园里试试。”多次求职碰壁,小龙给小锋出了一个主意,至于什么工作,小龙没细说,“你去了,自然就知道了!”
10月中旬的一天,小锋来到该公园“求职”,不想却遭到同性之恋者的骚扰,小锋愤愤离开公园。事发两天后,小锋在劳务市场求职时,一骑摩托车的男子主动上前“搭讪”。男子说,自己姓张,两天前曾在公园见过小锋,并说自己也认识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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