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 母亲上访被劳教是否恰当 – 女娲之梦

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 母亲上访被劳教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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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近日,“湖南永州一名11岁女孩被逼卖淫案”因为女孩母亲唐慧上访被劳教,再次成为了舆论焦点。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7日兵分两路,在长沙和永州两地对部分事件的当事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采访。 

  【解说】“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发生在2006年。受害人乐乐(化名)在不满十四岁情况下,被强迫卖淫3个月。直到2006年12月30日被其家人发现报警后得以解救。此案当时经媒体披露后引发全国轰动。受害人母亲唐慧希望法院判处七名被告死刑,但该案审理几经波折。直到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才做出终审裁定,秦星、周军辉被判死刑,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被判无期徒刑,秦斌被判有期徒刑15年。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对秦星等人的死刑进行复核。

  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 母亲唐慧上访被劳教是否恰当

  【解说】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针对舆论的质疑也向新华社记者回应,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劳动教养审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唐慧确实因扰乱社会秩序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故决定对唐慧劳动教养1年6个月。

  【同期】唐慧的代理律师 甘元春

  无论是她的起因方面不能劳教,她的行为方面也不能劳教。同时这个劳教的程序过程中,因为她当时被抓的时候,首先是从家里弄过去的,后来要对她采取措施。她看到有特警的时候,她说她正要跟我通电话,那么她应该是随时可以联系上律师的,后来被采取措施了,就联系不上了,至少可以给她告知的权利啊。因为这是要限制她聆讯。而且她可以联系上律师的话,她可以听取律师的意见。很奇怪的是,8月2号抓过去当天就决定给她劳教。

  【解说】甘元春认为,有关部门对于类似事件的处理明显缺乏理性的判断。

  【同期】唐慧的代理律师 甘元春

  因为我们要区分她的诉求,通过司法的途径,我认为要解决纠纷的话,最好的途径还是司法途径,也是最公平的途径,去解决她的诉求。当然如果她诉求不合理你可以驳回,但不是通过这种劳教的方式。劳教的话,因为它增加了矛盾而不是减少。劳教这个上访人,只会导致严重的官民对立和相互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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