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建交友群劫财劫色 受害人多已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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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害人李先生也选择不报案,或许一年半60余起抢劫案仍不是尽头,还会有更多的人以如此方式被勒索抢劫。
与男网友见面遭抢
7 月13日凌晨1时35分,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公园北路警区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受害者李先生称,他在新城区长乐中路某宾馆内被他人合伙抢走人民币 3000元。李先生告诉警方,疑犯有3人,之前,他与疑犯并不认识,通过QQ群,与其中1人相识,7月13日,二人相约该宾馆见面,后被勒索抢劫。
当时值班的刑警三组立刻赶赴现场,通过调取宾馆的监控视频以及当事人的描述,很快便锁定了疑犯。8月9日,疑犯温某和张某在一家网吧内被抓获,经突审,主犯王某也于次日在雁塔区的一家宾馆被抓获。
温某,22岁,富平县人,张某,26岁,西安灞桥区人,王某,24岁,淳化县人,均为男性。
一年多抢劫60余起
三名疑犯交代,他们于2011年初打工时结识,因为经济都不宽裕,便想出了一个“赚钱”的好方法。
他们3人在网上建立了一个包括200多名成员的“男性交友群”,通过聊天取得群内成员的信任,然后进一步了解,摸清群内成员的经济、工作等基本情况,筛选作案对象,然后再约受害人见面。约见地点一般选在宾馆、KTV等,然后对受害人进行抢劫;如果受害人愿意来西安就在西安作案,要是受害人不愿意来西安,他们便一起到外地作案。
每一次,他们都让其中一名疑犯与受害人相处时,另外两名同伙突然出现,对受害人进行勒索,如果在作案过程中,受害人带的现金较少,他们就迫使受害人给朋友打电话,给他们的银行账户上打钱。
疑犯交代,受害者的平均年龄在40岁左右,有稳定的工作、家庭及收入,而且其中不乏企业老板、大学教授和公职人员。疑犯认为,因为这些在社会上有一定地位的人,一定有经济能力,在发生这样的事情后基本都不会选择报案,因为他们觉得万一一些隐私内容泄露,会对其家庭或事业产生影响。
经审讯,3人交代,从去年3月起至今,他们利用相同手法,涉嫌勒索抢劫至少有60起案件,案件涉及西安、渭南、咸阳、榆林、延安、宝鸡、汉中、铜川等地市,而报警人仅有李先生一人。
60起案件仅1人报案
办案民警说,据疑犯交代,最多一次他们抢劫了9000元,最少一次抢劫了200元,3疑犯在每次抢劫完后都会将抢来的财产挥霍一空,所以很难确认涉案金额有多少。
目前,该系列团伙抢劫案还在进一步深挖中,3名疑犯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提醒上网人员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与网友见面,以免给自己带来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同时希望受害人能积极到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报案,以便案件侦破,从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会依法对其隐私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