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走不进爱情的友情 – 女娲之梦

一场走不进爱情的友情

  时至今日才知道,有韬光在身边是一件如何幸福的事。

  韬光是我高中的同桌。她是那种很爽气的女孩,活脱脱一个假小子。整个高中,好像就是短发白衬衫牛仔裤的形象,整天咋咋呼呼扎在男生堆里打篮球,比较令人费解的不是一个女孩子会打篮球,而是这个会打篮球的女孩的成绩几乎是班里最好的。弄不清是什么时候把韬光当成铁哥们儿的。幸而是韬光,如果换了别的女生,我会被男生笑死。高中男生瞧不起只知道死读书的女生,更瞧不起跟女生玩的男生,好在韬光赢得了几乎所有的男生的尊敬与认可。我至今觉得,单单从“弟兄”情谊上韬光在我的交往范围内就无人能代替。我们是高二那年班级元旦晚会上评选出的“黄金搭档”和“默契同桌”。
  应该讲韬光待我真的不错,甚至不厌其烦地帮我实习物理,给我讲解数学题,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是不是女孩子如果起了个男孩名,就能同时拥有男孩的性格和理性思维。我对韬光说如果我以后生了个女孩,就借用她的名字。她笑笑说,那要看孩子她妈是不是顺眼,如果是唐菲就批准。
  高考前只有韬光知道我对唐菲“不怀好意”,如果不是毕业喝醉了乱说话,恐怕世上只有她知道我从初二就开始暗恋唐菲,且被唐菲拒绝了一次又一次。
  唐菲是我初中的同桌,高中只有同窗的缘分。她是静如止水的那种,很甜也很温顺的样子。如果说全校的男生认识韬光是因为韬光富有传奇性的个人魅力,那么,认识唐菲的理由则简单得不能简单,唐菲是校花,虽然大家没有公开评过谁是校花。
  韬光曾经无数处问过我为什么会对唐菲“执迷不悟”,屡败屡战,如果她觉得我爱唐菲理由充分可以助我一臂之力。我托着下巴想了无数堂自修课仍然找不到答案,于是只好作出一副很痛苦的样子:感情的事是没有原因的。
  无论韬光解物理题的本事多大,她终究是个不懂女生心事的假小子,除了从电视学来的毫无实战性的馊主意,她能做到的,也只能是当个听众,不厌其烦地听我讲我的lovestory,或者皱着眉听我特抒情地唱《同桌的你》。比较公道地讲,韬光做到这点非常不易,我有一副难以忍受的破喉咙。
  韬光跟我同桌整整三年,从高一到高三。这三年,我压根没当她是个女生,因为我觉得我不会对一个女生怀有崇拜、信任、甚至依赖的感情。
  高考像过滤器般把大家区分出高低优劣,我考进浙江一所理工大学,韬光到北京理所当然地进了梦寐以求的名牌学府,唐菲则到江苏读了外语系。
  大学里,我只跟两个女生有书信来往:依然痴心不改地写情书往江苏寄,依然不时跟北京的韬光天南海北的扯皮。韬光依然力图帮我追唐菲,而且已经真的帮上不少忙,比如,她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摘抄参考。
  韬光进了大学后变化很快,一年后再见她时已是长发披肩。
  那次同学聚会,韬光破天荒不是跟我们男生扎堆,而是坐在角落里跟唐菲聊天,使得男生们总觉得少了什么人。那天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可能喝酒太多,再加上没适应韬光的长发,竟然两次把韬光叫成了唐菲。
  这竟然惹恼了一向跟男生一样大度的韬光,我哄了她很久才使她不再生气,这使我越发觉得自己的铁哥们儿越来越女性化。但我心里仍然清楚,追上韬光比较难,我若干次亲眼见过优秀男士兵败如山倒。韬光是个优秀的女孩,用她的话说是“找个男朋友至少也要找个比自己强点的吧”。
  我没这个实力,我愚蠢地认为我贵在有自知之明。
  大三暑假,我放弃了继续写信给唐菲,好像没有什么由头。韬光说我可笑,八年了,一个抗日战争都打完了还没把一个“同桌的你”搞定。我说,唐菲不是你呀,你这个“同桌的你”可能比较容易搞定。韬光定定地看着我:“拿我当替补?”我回答:“你们俩差别太大……”韬光做忿忿状,“长得难看连替补都没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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